丹麥聽力篩查儀儀器特點:
操作簡便:超大顯示屏,全中文界面,可同時顯示測試過程中的所有重要參數(shù)和測試波形。
篩查方法:篩查功能。*符合衛(wèi)生部頒布的聽力篩查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全自動化:所有測試過程都是全自動的,篩查結論由儀器自動給出,“通過/轉診”,結論簡單明了,無需操作人員 進行主觀評估,符合聽力篩查的國際規(guī)范。
維護簡單:完善的自檢功能,不需要手動。
快捷傳輸:儀器內可存儲二百多個測試數(shù)據(jù),并可通過USB接口將測試數(shù)據(jù)傳輸?shù)絺€人電腦,通過儀器附 送的數(shù)據(jù)庫軟件進行管理。
結果打?。耗芡ㄟ^過個人電腦進行測試報告的打印輸出,也可通過選配的熱敏打印機進行打印。
*抗噪:無需低噪音室,在普通診療室或病房均可正常使用。
技術設計:超輕型的探頭設計,能有效地抑制了噪音的干擾。探頭清潔和維護使用非常方便。
丹麥聽力篩查儀檢測合適的時間:
初篩:新生兒出生后48小時至出院前完成初篩。
復查:初篩未通過者及漏篩者于42天內均應進行復查。如果這一次通過,則可以舒一口氣了。
聽力診斷:如果仍然沒通過,需要三個月內做聽力學診斷檢查,確保在孩子六個月左右能確診是否患有先天聽力損失,以便在有好的時機對孩子聽力實施干預。
聽力干預:對確診為久性聽力障礙的患兒應當在出生后六個月內進行相應的臨床治療和聽力學干預。
長期隨訪: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應該在出生后一個月內進行聽力篩查,并且每半年隨訪一次,避免遲發(fā)性聽力損害的漏診。